1、存在的问题在纪检监察课程培训安排上,比较注重案件查办,接访处访、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等业务学习,对金融财会、信息技术等等涉及较少。对策及建议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由财政单列经费,保障培训工作的开展。
2、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办案不公,不能秉公执纪。有的纪检同志在处理工作时存在人情心理,往往在处理上级领导、同事、熟人、朋友等利益方面,看人脸、讲人情。
3、对纪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如下: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4、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制意识的增强、各种社会问题的交错,而纪检监察干部掌握的知识不全、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导致一些重访、缠访甚至诉诸法院的案件不断增多,这对于当前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也对纪检监察干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能力提出了严重挑战。
5、但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新形势也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专职干部缺员太多没有全覆盖。乡镇、部门47个纪检监察机构中只有27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有些部门多年没有配备纪检组长,有机构没人员;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朝气不足。
1、健全组织、加强队伍建设是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驾护航的作用; 找准问题、强化教育是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
2、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党纪国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水平。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3、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作风就是旗臶,就是形象,体现着凝聚力、亲和力和战斗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至关重要。第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
4、完善制度体系 完善制度体系是保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需要对纪检监察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反思,完善管理体制、规范行为准则,在制度上明确各个职责,做到制度与人员相互支撑。同时,针对各种特殊情况和事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执行效果和法律合规性。
5、加强团队建设: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一个团结协作的团队。要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团队成员的协作意识和能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总之,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原则、公正公平、勇于担当责任。
6、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首要原则。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同时,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工作的根本原则。
篇一:依法治国纪检监察工作关系心得体会 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为目标,严格对公证员、执业律师依法执业监督,严格法律援助审批制度,深化全市法制 教育 和拓展法律服务,全面高质量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的各项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是要督促下级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当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当成头等大事来抓。
1、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行垂直管理的监督体系按照现行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
2、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权力运行监督和业务管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持监督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并进行梳理和甄别,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三是注重培训考核,打造过硬队伍。
3、如何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缺乏具体办法,干部考核、后勤保障等配套制度都有待于尽快出台。二是派驻机构与机关联系不规范。纪委机关与派驻机构是一种联系、指导、协作的关系,这种关系如何在工作中体现应当进一步明确。
4、派驻机构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强化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功能;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敢于善于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工作机制;坚持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5、一是切实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地位,改变纪检监察部门直接隶属党委和机关的现状,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扩大其权限,从而加大对领导干部监督力度;二是坚持用法律法规规范各监督主体的地位、职责,着力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使干部监督工作有深度、有力度,监督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